十日终焉地虎卫国的番外第一部
剧本角色
卫国
男,30岁
强壮,老实本分,东北人。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,因过失杀人罪被判入狱七年。
周律师
男,30岁
卫国在酒局认识的一个律师,在这一片挺有名
海哥
男,28岁
卫国看守所碰到的一个光头,一般的小混混
原著作者:杀虫队队员
感谢虫队,如此惊艳的文笔
都是纯手打的,计划把番外都做一遍,喜欢的可以点点收藏关注
卫国:强壮,老实本分,东北人。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,因过失杀人罪被判入狱七年
周律师:卫国在酒局认识的一个律师,在这一片挺有名
海哥:卫国看守所碰到的一个光头,一般的小混混
卫国:哎!你干啥呢!扒拉我姑娘干啥?!卧槽!人贩子?!我去你妈的!敢他妈动我姑娘!我艹、艹、艹、艹、艹、艹、
陌生人:啊!什么人贩子?!我不……啊!啊!啊……
欢迎演绎《十日终焉番外之地虎篇·卫国·第一部》
二次创作:小喵
后期:和弦_唬头Bng
CV:和弦_唬头Bng
--报幕:和弦_唬头Bng
我已经在看守所里待了整整两个月。律师跟我说,如果二审维持原判,那我只能提起申诉,但是重新审判的几率十分渺茫……
00:03 拿出录音笔放在桌子上
周律师:所以……卫哥,我们时间很紧张
卫国:周啊……你说这个判决是不是在扯犊子……?
周律师:判决是要讲证据的
周律师:卫哥,你也知道,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证明你的攻击手段过于残暴,但法官充分理解你的情况,所以把“故意杀人”改成“防卫过当”
卫国:(略微激动)这他妈叫理解……?我都已经说了八百回了……因为啥还判我杀人呢?这狗篮子……
周律师:卫哥,现在你和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记录在录音笔中,甚至有可能成为日后的开庭时我的辩护材料,还是希望你不要继续说脏话了
卫国:操……
卫国:(低下头迟疑了半天)所以你能不能告诉我,他们因为啥要给我判防卫过当呢?我不是说了那个人是拍花子的?到底是啥地方没整清楚?
周律师:哥,别激动。你的笔录我都是申请法院阅卷看到的,所以我希望你给我详细讲述一遍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,以便我从司法角度做出判断
卫国:就这点事,翻来覆去的倒腾……
卫国:(叹了口气)那天我看到有人在扒拉我姑娘上车,我冲上去把我姑娘拽了回来,然后抄起棒子朝那个逼玩意一顿抡,给他放倒了
周律师:等一下。哥,法医鉴定报告显示,你至少冲着那个人的头颅击打了八次以上,能告诉我你这么做的原因吗?
卫国:这他妈能有啥原因……
卫国:(握紧拳头)小周,我不知道那面包车上是不是还有同伙,要给我围了咋整?为了避免一次性和一群人干仗,我就只能先把眼前人干到动不了
周律师:可是卫哥……(叹了口气)从客观角度来说,你的身材比死者要强壮的多并且还持有武器,理论上你第一击就可以阻止对方的行动,如果那人仍在试图伤害孩子或反抗,你的连续击打可能属于正当防卫;但如果对方已经失去反抗能力,后续攻击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。从法官的角度来说,这样判决没啥问题
卫国:净他妈瞎扯……小周,我没有杀过人,上哪儿知道需要几次攻击才能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?你这不跟我玩马后炮呢?
卫国:(再次叹气)周啊,你当爹了吗?如果看到有人当街拉你姑娘上车,你不上火吗?我姑娘才他妈五岁啊
周律师:我没有办法在工作的时候用私人感情回答雇主的问题。(看了一眼录音笔)卫哥,现在这个案子有几个疑点,也是我这次需要和你核对清楚的
卫国:行,你说
周律师:(面无表情的说)首先,死者没有办法百分之百判断是人贩子。他没有前科,社会关系也相对干净,现场没有目击者和其他证据,从现在已知的资料来看,不能确定死者人贩子的身份
卫国:啥玩意儿……周,咱不跟你抬杠,我是没上过几天学,那你也不能这么唠
周律师:咋的呢?
卫国:咱讲话了,他就不能是第一次干吗?如果这狗篮子前科累累,肯定会被警察盯着,哪还会有这种事?他很有可能是第一次干啊。还有……万一他不是人贩子,是那种狗娘养的喜欢小孩的变态呢?
周律师:哎……卫哥……你又来了,咱们不能通过主观揣测来给一个人定罪,咱们讲究疑罪从无,你不能只觉得对方“像”犯人,就断定他“是”犯人
小喵_飘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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